
陈冠希和父亲陈泽民(资料图)
昨天,中银香港入禀香港最高法院,向一间由陈泽民担任授权代表的非香港公司,追讨逾一千九百万元的欠款。
据悉,原告为中国银行(香港)有限公司,被告为Skillion Properties Limited。起诉书显示,原告不但打算把有关的法律文件送到被告公司位于香港的办事处,而且也将文件发往被告的授权代表陈泽民之住址。
陈泽民称不知道此事,他向中银查询后得悉是内部的公司清盘程序,属于被告公司的事,与他私人方面无关。
原告的起诉书透露,2000年12月4日,中国银行(香港)有限公司批出最多达二千三百五十万元的贷款额,贷款人是被告,担保人是陈泽民,有关贷款用来偿还被告透支和按揭贷款,被告在提取贷款后一个月起,按协议将分成一百二十六期按月偿还三十万元。
起诉书续指截至今年五月,被告欠原告的贷款本金、利息和行政费逾一千九百万元。原告六月曾发律师信给被告要求还款,但被告仍没有归还欠款。